江西鄱阳湖湿地补偿范围新增7个县(市、区)
本报讯 记者钟南清报道 江西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已连续5年被列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,今年再获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,累计补偿资金达9000万元。湿地补偿实施范围在原有3个县(市、区)基础上新增7个县(市、区),向鄱阳湖全域范围扩展。
4年来,江西省已发放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7.99万元,累计补偿面积29.5万亩,实施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266个,惠及鄱阳湖湖区群众14万人。在政府的大力宣传下,湖区群众提高了人鸟共存意识,有效遏制了掏鸟窝、洒农药、架“天网”现象发生。
今年已下拨鄱阳湖的2000万元补助资金将分两部分实施补偿,农作物受损补偿款直接存入群众“一卡通”,标准为每亩80元,试点县依据农作物受损程度调整,调幅不超过30%;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补偿,按先急后缓原则,由符合条件的社区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项目申报。